教學績優教師申請~4/24前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工學院 書函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24日
速別:速件
附件:隨文
主旨:檢送「國立中山大學教學績優教師」工學院遴選辦法(含申請表)乙份(如附件),自即日起受理本獎項之申請,敬請各系所惠予轉知所屬教師,請 查照。
說明:
一、 申請本獎項之教師請將申請表(連同相關資料)於104年4月24日(五)前送工學院,本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委員會將依本辦法之遴選標準產生「教學績優教師」推薦名單(以本院編制內專任教師人數10%為上限),排序後送教務處。並得於獲選名單內,推薦教師參加當年度教學傑出獎教師之遴選。
二、 請系所推選教授1名擔任本院教學績優教師遴選委員,並將遴選委員名單於104年4月24日(五)前送工學院彙整。
三、 優良課程名單、教學當量、教學意見調查平均六分以上教師名單及畢業生滿意度調查平均六分以上教師名單等資料將另行提供單位主管及承辦人。
四、 工學院聯絡人:助理 黃妤珍,分機:4004。
正本:本院各系所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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