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長本院「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申請日期,敬請貴系所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工學院 書函
受文者: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6日
速別:速件
附件:如主旨
主旨:延長本院「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申請日期,敬請貴系所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一、 收件單位:申請者所屬系所。
二、 收件時間:由系所自訂收件時間後公告所屬教師。
三、 推薦名額:各系所至多1名。
四、 為鼓勵更多教師參與,原訂收件截止日為 114年10 月 15 日(星期三),延長至 10 月 30 日(星期四)。請系所於前述時限內,將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推薦表(含外審委員推薦表,須提供7名審查候選人)送工學院。
五、 本(114)年度遴選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2名。依據本院「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設置要點」,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獎勵金每年常設講座教授1名。茲因前(113)年度林淵淙教授同時榮獲本校「特聘教授(學術研究類)」及「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依據本校「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規範」第五條規定,上述二獎項之獎勵金僅能擇一領取。林淵淙教授選擇領取本校特聘教授獎勵金,故前(113)年度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獎勵金經費併同本(114)年度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獎勵金經費執行,即本(114)年度遴選2名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
六、 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獎勵金核撥所產生之相關稅金(例如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公提2.11%)及學校針對受贈收入提撥額10%之一半(5%)費用將由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得獎人負擔,先從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獎勵金經費項下支付。
七、檢附「日月光集團講座教授設置要點(含推薦表及外審委員推薦表)」乙份(如附件)。
八、工學院聯絡人:專案行政一級組員林禹彤,聯絡電話:(07)5252000轉分機4004。
正本:本院各系所
副本:日月光集團、研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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